招远事件餐厅被指无应急预案 千人联名要求追责

2014年06月05日13:38  法制网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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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北京6月4日讯 记者余瀛波 今天上午,一封由1843名中国消费者联署的公开信分别寄往麦当劳美国总部及中国总部。这封公开信针对5月28日晚发生的山东招远女子在麦当劳内被6人殴打致死事件,要求作为国际连锁企业的麦当劳公开回应其餐厅内如何设立安保措施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并就此次严重的针对妇女暴力事件承担相应责任。

  在这封联名信上,1843名中国消费者联署要求麦当劳公司公开回应的问题包括:该公司内部是否有保安制度,能够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利?有无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公共暴力事件应急措施的培训?打算如何对此次严重的针对妇女暴力事件负责?

  5月28日晚,在山东省招远市麦当劳餐厅,一名女子因拒绝提供手机号,被6人群殴致死。5月30日网上曝光的现场视频显示,男子用椅子和钢制拖把猛击女子头部,女子持续近4分钟挣扎尖叫而无人救助。据网上疑为麦当劳工作人员叙述,他们曾报警,但面对突发状况手足无措,似无日常应急培训和预案。

  “在谴责施暴者、质疑相关部门是否积极作为的同时,我们的联名信提醒了大家一个不可遗忘的责任人:麦当劳公司。作为企业,它有法律责任必需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这次活动发起人郑楚然说。

  注意到这起针对妇女暴力的残酷性和场所的公共性,郑楚然认为,作为在全球管理着大量公共场所的机构,麦当劳有必要对其管理场所有无基本安全保障机制作出解释。5月30日晚10点半,她发起了就针对妇女的暴力事件向麦当劳问责的联署行动,追问麦当劳有无对员工进行应对暴力事件培训、有无相关安全预案和责任措施。

  北京瑞凯事务所黄溢智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里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通过建立有效的安保措施(如配备合格的保安人员)认真积极地履行保护义务,防御并制止来自第三方对消费者的侵害。

  妇女权利工作者赵思乐说:“麦当劳作为全球许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在这些空间里几乎是唯一的公共服务和设施提供方,为了保障顾客的安全,需要有最基本的但明确可行的应急安全机制,比如对制定应对暴力事件的程序、预案和员工培训等。但这不意味着要求员工盲目地见义勇为,健全的安全机制正是预防不必要的牺牲的最佳方法。对商业企业的问责并不是要攻击或要求它负全责。关注解决方案、预防悲剧的再次发生,才是这次联署的目的。”

(编辑: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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